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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AMV
1/2002; 2. FAMV
16/2004; 3. FAMV
10/2006; 4. FAMV
19/2006; |
土地審裁處 LDBM 2002年 第 61 宗 是一宗香 港自 開埠以來最 荒謬鬧劇式的判決,
雖然“中央密令” 是令 香港人治社會的惡例開端之罪魁禍首,但都要有大批
香港法官肯放棄獨立審判原則、放棄祟尚法律精神 才可,李國能為了取得更大的凌架法律的個人統治野心,
盡管李國能 清楚地 看到了黃一鳴法官判得荒謬絕倫,爭議的是 200多萬 2份的法庭盖印命令
遠遠 超過 終審法院條例第22條 (1)(a)規定的所 爭議 的金額 超過一百萬的訟案 有當然的司法上訴權!
盡管連可狡辯的余地也沒有了,但李國能一黨獨大,及訟費利益的誘惑下,
李國能並無任何悔意,依然故我 駁奪了本案三廠家的司法上訴權!
雖2004年10月,董建華接受本受害3廠家的控訴後確實地與李國能對陣!李國能只是按兵不動!
當2005年3月,董建華被起哄辭職,曾蔭權也同樣“誓言旦旦要保障香港法治”後,一黨獨大的李國能
放任鍾沛林律師 籍駁奪了本案三廠家的司法上訴權的命令 掠奪 不光彩的訟費利益!
今天的香港已面目全非,昔日司法獨立之風的美譽已煙消雲散!
取而代之的是 香港的法治無地自容!
香港的法庭成了黑店!
在上訴庭CACV355/2002尚未判決,鍾沛林律師 早知內定贏梗 ,借土地審裁處黃一鳴對其案中
之 其一的傳票申請所謂“勝訴”而排定日期提出LDBM61/2002全案的巨額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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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un.29,2004 |
三廠家 存檔 3份 一致 的訟費反對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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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只是按兵不動! 在曾蔭權 2005年3月代替 董建華後,掠奪 不光彩 的訟費利益 立即 進入 法庭的訟費程序,但心有心有餘悸,“拖延” 近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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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uly.05, 2005 |
致函 訟費評核官 指 2004年11月 “拖延” 近8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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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ug.01, 2005 |
三廠家 存檔 復 核 申 請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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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an.20, 2006 |
傅 票 上訴訟費的 復核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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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eb.24, 2006 |
致函 羅雪梅 訟費聆案官 追討 覆核訟費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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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Mar.25, 2006 |
致函 排期主任 指未有判決書 要求 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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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May.03, 2006 |
羅雪梅 算計 林哲民三廠家多付數萬訟費 並故意 延交 之 判決書 陷害林哲民不能在May.11,2006在杜溎峰暫委法官在 下一程序 創造 巫判訟費立了大功! 意在等待 曾蔭權 提升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作交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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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May.11, 2006 |
羅雪梅 的判決書日期為May.03, 2006,為普通郵件寄出,加上公共假期,故最快亦只能在May.09, 2006收到,故不足時間書寫針對 羅雪梅 判決書的 上訴 理由,林哲民在當日的聆訊要求延期,高院杜溎峰暫委法官 被迫同意,但詢問對方代表大律師陳啟何要求15,000元, 但 杜溎峰法官 卻 嫌 太少! 即堂命令 林哲民等三廠家 要 支付當日訟費HK$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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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Jun.13,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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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27, 2006 |
林哲民 等 三廠家 存檔 了上訴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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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30, 2006 |
上訴庭排期主任 非法 拒絕 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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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25, 2006 |
林哲民 等 三廠家 去信駁斥 駁奪上訴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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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14, 2006 |
余敏奇司法常務官笑無法回答July.25, 2006信件 林哲民 再去 信駁斥 駁奪上訴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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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Aug.17, 2006 |
余敏奇司法常務官面色無光,重提Jun.30,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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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Aug.14, 2006 |
羅雪梅 奸詐 掠奪 林哲民的訟費有功,原羅雪梅的書記告知,羅雪梅5月初判完本案即休假,顯然 交換 被李國能提升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的證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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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Aug.21, 2006 |
鍾沛林律師補充陳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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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Aug.22, 2006 |
針對羅雪梅 判決書的 上訴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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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溎峰法官對訟費掠奪手法純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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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Sep.27, 2006 |
鍾沛林律師 向本案 三廠家之一的 C-9 單位的 環球線業有限公司 發出第三債務人命令 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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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Oct.25, 2006 |
環球線業有限公司 誓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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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Nov.17, 2006 |
鍾沛林律師行 陳智康 誓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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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Nov.20, 2006 |
鍾沛林律師行 陳智康 誓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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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Nov.29, 2006 |
環球線業有限公司 陳詞駁斥 陳智康誓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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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Nov.29, 2006 |
黃一鳴法官 分享訟費 心急如焚! 違法簽署法庭命令 在 環球線業有限公司 的銀行賬戶 截取 銀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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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 黃一鳴
荒謬鬧劇式的判決
及如何申請
彈劾黃一鳴暫委法
請前
http://www.ycec.com/LDBM-61-2002/list.htm
; 觀閱本案文檔,若有不明之處請
或
Tel: 852-3618 7808 Fax: 852-8169 2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