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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曾蔭權,償還香港數萬市民命債
輯二.
比“六四”更可怕更血腥千萬倍的事實就發生在今天的香港!
在Aug.05, 2007輯一的公審曾蔭權讓全球華人、全港各界都清楚地看到一個血淋淋的事實,那就是政府衛生署承認本港急性肺炎每年導致近萬人死亡!
主因在於幫助香港政府渡過SARS危機的“洗肺”醫療法及PFCO清洗藥的發明因曾蔭權決意的蓄意隱瞞,
這從曾蔭權成為被告後拒絕答辯
不敢反訴
以“恢復受損的名譽”是在於 自知理虧不敢“對薄公堂”說個清楚!
全球華人、全港各界要看到了“…衛生官員即使知道有關發明,亦沒有責任去替原告人推銷或宣傳。”曾蔭權在法庭上的陳詞的野蠻及喪失人性!但曾蔭權在法官的支持下,仇視社會文明、草管人命偏與發明人過不去, 曾蔭權寧愿違背基本法第47-48條職責
執行《醫院管理局條例》第V部的規定為公眾利益
卻拒絕向醫管局發出書面指示在醫院廣設“洗肺室”以創新的醫療法拯救肺炎病人生命,即
寧愿每53分鐘便殺害一個急性肺炎病人,也不讓發明人林哲民從獲得智慧產權受到尊重的利益! 這顯示普選的重要性!
曾蔭權以如此的狹窄的心胸 讓世人看到了身為香港特首的公德心,更不用說人之常情的惻隱之心了!因此,每年近萬死亡肺炎病人家屬有權索命賠償! 另外,香港人還必須知道一個秘密,生局長周一嶽今年
曾蔭權為何如此胆大包天,視法治於無物?
因為行政長官手握法官的任命權,曾蔭權早己布署以官職
誘惑 法官違法! 例如,在CACV
122/2004 一案,當鄧國禎、任懿君及林文瀚法官
誣判林哲民近百萬訟費後,鄧國禎立即提升為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立即提升為土地審裁處庭長以資獎勵! 亦在LDBM61/2002一案非法判決的訟費曾蔭權
亦以提升 羅雪梅訟費聆案官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作交換
巫判 林哲民要多付數萬訟費! 香港的法治已經死亡!香港傳媒似乎做乖乖仔排隊拿獎去了,警方也不敢查涉及曾蔭權的報案,取而代之的已是曾蔭權的個人獨裁!
當公審曾蔭權的輯一.
已於傳遍立局、區議會及各界,曾蔭權卻自9日起北上向他的新舊直屬上司曾慶紅及江澤民
展現“做好這份工”上述的豐功偉績!
希望兩領導人看看自已雙手,是時候收拾殘局了!186倍於香港人口的中國,隱瞞也同時幫助北京渡過非典危機的“洗肺”醫療法付出的代價更是每秒鐘殺害3.5人的肺炎病人及中國每年1,116萬的肺結核病人需要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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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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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15,
2007 控告曾蔭權主頁: http://www.ycec.com/Prosecuted-TYQ.htm |